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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海金融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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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海金融报

省级期刊
  • 主管单位: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
  • 主办单位: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
  • 国内刊号:31-0101
  • 出版地方:上海
  • 创刊时间:1992
  • 发行周期:周刊
  • 业务类型:期刊征订
期刊收录:

上海金融报简介

《上海金融报》1992年7月创刊,国内统一刊号CN31-0101,最初由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主管主办,2004年纳入《金融时报》体系,曾为面向全国公开发行的都市型金融专业周报,也是国内独具特色的区域金融财经媒体,报纸立足上海国际金融中心,秉持“立足金融、面向经济、服务市场”办报理念,依托长三角经济区位优势,专注金融市场资讯传播。

报纸内容覆盖宏观金融政策、银行业、证券、保险、基金、信托、财富管理、跨境金融、产业经济等领域,开设金融要闻、市场观察、理财金刊、证券金刊、区域财经等特色版面。兼顾权威政策解读、金融机构一线动态、市场趋势分析与大众投资理财科普,注重平衡行业专业性与大众可读性,搭建金融监管部门、金融机构、实体企业与投资者沟通交流的信息平台。

报纸受众涵盖金融从业人员、企业经营管理者、专业投资者、高净值人群以及财经研究人士,发行辐射上海、长三角并延伸至全国主要经济城市。办报期间搭建报网联动传播体系,持续输出原创财经内容,忠实记录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、国内金融业改革与资本市场发展历程。

存续二十八年间,报纸坚持客观审慎的新闻准则,深耕都市金融与大众理财赛道,在华东金融圈层形成广泛影响力。作为上海金融发展重要历史载体,该报留存大量金融改革、市场创新一手新闻资料,见证区域金融业对外开放进程,为普及金融知识、促进金融信息互通发挥了积极作用。

杂志栏目设置

要闻 社会 

杂志荣誉

上海金融报特色

(1)严格区分“党委、政府、人大、政协、纪委监委”机构职能边界,稿件不得混淆各机关职责,避免出现权责错位表述。报道重大决策时准确厘清决策主体,不能模糊党委领导作用,弱化党的全面领导相关表述必须及时修正。

(2)涉及国家安全、保密事项稿件实行保密审查,严禁泄露未公开会议内容、内部调研数据、专案线索、维稳预案。凡稿件内容涉及涉密信息,必须提交保密部门审核,未经保密审查一律不得见报,严防失泄密风险。

(3)国际新闻、涉外题材稿件审核紧盯对外宣传口径,不使用境外媒体单方面定性表述,不照搬西方媒体带有偏见的评价。涉及领土争端、国际冲突内容严格遵循我国外交口径,争议地名转述时规范加注引号,坚守国家主权立场。

(4)理论评论稿件观点必须同党中央大政方针保持一致,不允许发表与现行政策相悖的个人见解。评论不能片面解读改革政策,不能放大发展中的阶段性问题,理性客观看待社会矛盾,杜绝偏激、极端化论断。

(5)杜绝在稿件中出现否定基本经济制度、质疑发展道路的隐性表述,报道民营经济、国企改革、土地政策等内容,严格对标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,平衡发展、规范、监管之间的关系,防止片面化解读政策导向。

(6)红色文化、革命历史题材稿件审核重点核查史实,革命人物生卒、事件时间、地点、战斗经过、历史定论不能出现偏差。不随意演绎革命故事,不虚构历史细节,杜绝戏说英雄烈士、消解英雄精神的文字与配图。

(7)落实新闻宣传工作属地管理要求,跨区域协作、东西部协作报道,尊重合作地区宣传口径,不单方面评判外地治理举措,不简单对比不同地区发展指标,避免产生地域攀比、不当竞争等负面舆情。

(8)报纸舆论监督类稿件坚持建设性监督原则,不搞单纯揭短曝光,监督选题提前报备,采访多方听取当事人、主管部门意见,做到事实准确、分寸得当。严禁依靠匿名线索刊发监督报道,防止恶意投诉、不实指控。

(9)严禁稿件使用网络极端化流行语、低俗网络梗、谐音脏话、字母缩写脏话。正式新闻行文保持书面规范,人物引语中确有方言粗口,审慎评估是否保留,必要时做脱敏处理,维护党报严肃、庄重的媒体形象。

(10)对各类研讨会、论坛、专家访谈稿件严格审核嘉宾观点,专家言论不代表官方立场,容易引发争议的片面观点必须增加平衡表述。对于存在争议的学术观点,不直接作为报纸正面定论进行传播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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